刘国生 发表于 美国中文网 2015-4-28 00:03,点击这里查看原文
自从2011年4月28日桑兰通过律师向纽约南区美国联邦法院提送诉状以来,已经整整4年。桑兰起诉时代华纳,因为她认为时代华纳所主办的1998年《友好运动会》应该对她当年的受伤承担责任。桑兰起诉我们,那是为什么?我们在她受伤后照顾她10个月之久,没有做错任何事情, 她为什么要起诉我们?据说,是因为我们没有及时为她提诉上告,耽误了她的诉讼有效期。这个理由说得通吗?
桑兰受伤前,我们和她见过面,但是并不认识她。她受伤时,我们不在现场,不知道她是怎么受的伤。她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急救,她的父母从宁波赶来照顾她,也没有我们什么事。只是由于桑兰需要留在美国就医和康复,她一家三口人生地不熟,语言不通,需要有人照顾,《中国体操协会》正式委托我们担当起“协助照顾”的责任。作为中国体操队的支持者,我们把这个任务接了下来,我们发动全家,在纽约照顾了桑兰10个月,而且真正对她付出了我们的爱心,最后亲自把她送回北京。我们究竟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要被她告xx亿美元?
上图:《中国体操协会》委托我们照顾桑兰的正式公函
1999年5月桑兰回国前夕,发生了两件事情,一是桑兰受伤后一直承认是自己动作失误所致,她对我们、对中、外媒体一直都是这么说的,但是在回国前一两个月时突然改口,说是因为罗马尼亚教练撤垫子干扰了她的动作……;二是《桑兰基金》成立后,我们原指望时代华纳或运动会的其他赞助商会有所捐赠,结果大失所望,他们一分钱也没有捐,即便我们去信请求捐赠,也被他们拒绝。我们把这些情况反映给体育总局主管外事的屠铭德司长,他建议我们直接报告总局领导袁伟民。 我们打电话给袁伟民向他报告了情况之后,他的指示很明确:这些事不用你们管,你们不必管。
该不该对《友好运动会》采取法律行动,更不是我们该管的事情。桑兰在回国后一个月,已经满18岁,这完全应该由她自己决定。作为当事人,她本人没有告状打官司的诉求,她的父母也没有这种诉求,她所属的单位和领导也没有这种诉求,我们有什么理由或资格去说三道四?袁伟民说的对,这些事轮不到我们操心。我们没有任何责任去教唆她上告,更没有责任去替她上告。当时的体育总局,其实已经开始形成一种意见和看法,认为我们管太多了。体育总局的伤残运动员不仅桑兰一人,不能厚此薄彼。
2011年桑兰起诉后,《体操协会》当时卸任不久的高健主任(张健的继任)明确向我们表示:当年我们在美国照顾桑兰,不是个人行为。《体操协会》问我们是否需要他们出面表态澄清,我们婉言谢绝,因为诉讼已经进入美国司法程序,一切要用事实和证据说话。
4年过去了,事实越来越清晰。海明律师一早认清了桑兰和黄健的不良企图,退出代理,但徐晓冰律师却不肯吸取海明的教训,他继任后三年多来,找不到任何证据来支持桑兰针对我们的诉项,也找不到任何证据证明我们曾经对桑兰造成伤害,却继续协助桑、黄骚扰无辜,甚至欺骗法院,隐瞒对原告不利的证据。这4年来,桑、黄、徐越走越远,对我们造成了难以挽回的严重伤害……
玩弄美国司法、欺骗美国法院的行为必须受到惩罚!
申明:本博有关桑兰诉讼案情的陈述,只代表作者个人对案情的理解和看法。有关本案的详情实况,请参考《法院网》(PACER)所公布的有关本案的文档资料(桑兰诉刘、谢、莫:11-cv-2870,桑兰诉海明:12-cv-7103)。
参考阅读: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10)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9)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8)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7)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6)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5)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4)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3)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2)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