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生:我对桑兰撤诉原因的分析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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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国生 发表于 美国中文网 2014-10-17 14:09,点击这里查看原文


        上个月还一口咬定“绝不撤诉”,这个月却突然单方面宣布自愿撤诉了,不仅令我感到愕然,就连徐律师似乎也感到惊讶、惋惜和无奈。这是怎么回事?

        桑兰的经纪人和现任丈夫黄健,15日在北京接待记者,对撤案一事,给出了三个原因,一是时间不够,二是精力不足,三是官司打下去要赔钱,不划算。

        前两个理由显然是托词。大家都知道这个案子是黄健和律师在运作,桑兰只需要动嘴说一句话:“一切都是我的决定”,何来时间和精力问题?至于接受问话,法官倒是有令,不许黄健参与,必须桑兰本人出面,但是已经做了一切准备,让她舒舒服服的接受问话,允许妈妈和护士在场,而且专门预定外资酒店大套房,随时可以休息,就像在家里一样,比接受白岩松采访要舒服得多,有什么难的?我本人还特别交代,不许对桑兰没有礼貌,一定要热情接待。

        看来真正的原因是第三条,官司继续打下去要赔钱。试想,如果21亿美元近在眼前,时间和精力肯定都不是问题。

        据黄健对媒体说,为了打官司,已经花费了几万美金,但是徐律师告诉他,如果继续打下去,还需要10万至20万美元的费用,而且即便赢了官司,最多也只能获得五六万美元的赔偿。也就是说,打下去非赔钱不可。我还要加一句,这五六万美元也是空中楼阁,根本八字没一撇。

        我认为这句话里面大有文章,很有问题。

        打官司最花钱的应该是开始阶段,因为徐律师需要熟悉案情,需要收集资料,需要写诉状,需要应付被告的撤诉动议……我看得出,徐晓冰花费了大量的时间来准备这个官司,诉状写的像模像样,完全可以用作法学院的教材。在徐律师接受此案之后两年半的漫长过程中,桑、黄只花费了几万美元的费用,实在太便宜了,而现在官司已经进入最后阶段,眼看就要开审,咋地却要人家再付10到20万元的费用?

        想来想去,有三种可能:

        一是徐律师面临Rule 37 和Rule 11惩罚风险,虽然他自称信心十足,但是打官司谁也没有绝对把握,万一法官批准惩罚,谁来埋单?如果我是徐律师,一定会要求桑兰拿出10万美元来垫底,作为保险。

        二是官司没有证据,打不下去了,或者是眼看要输,律师想撤,桑兰不肯(海明也曾经有此遭遇)。如果我是徐律师,一定会出此招攻桑兰软肋。桑兰一听要赔钱,果然立即决定撤诉。徐律师可以说我本来有信心赢这官司,你不打了,我有啥办法?

        三是徐律师和海明一样,开始以为桑兰很穷,出于同情降低收费标准,后来发现不是那么回事,桑兰2010年的收入高达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没准比徐律师还富。徐律师好歹是个律师兼教授,如果我是他,哪能让她当廉价劳动力使唤,当然要抬高收费标准。

        申明:这一切都只是我根据相关事实所做的研究、分析,未必准确,也许还有其它可能,愿听各位高见。

        桑兰案这个题目,已经连写三天,今天是第四天,够了,不再写了,除非有新的重要发展。承各位热情捧场,老刘在此拜谢。下星期要把注意力集中到那个重要会议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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