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黎叔:桑兰指控恩人性侵的真相告诉大家:做人不能太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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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记:我最近连续撰文鞭挞桑兰及其经纪人,并不是我黎叔和桑兰有什么瓜葛,我可以负责任地讲:我和桑兰及桑兰诉讼案件的所有当事人没有半毛钱关系!我只是关心这件事的公道和良知!我的文章刊出后,我从评论中发现仍然有很多人活在桑兰编造的弥天大谎之中。今天,我就用桑兰从不愿提及的真相来告诉大家一个真实的桑兰!

        有人说,请放过这个从17岁就瘫痪的残疾女人。其实,桑兰在2011之前也是我心中坚强自信善良的英雄,我对她充满敬佩和爱怜。但是,桑兰在2011年之后走得太远了!是桑兰迷失了?还是这个世界的价值观彻底迷失了?!】

        让桑兰指控恩人性侵的真相告诉大家:做人不能太桑兰!

        这个桑兰指控的“强奸犯”曾经是她的soul Mate(灵魂伴侣)!

        2011年4月28日,桑兰聘请律师海明向美国联邦法院递交诉状,指控美国体操协会、美国有线新闻网(CNN)、刘国生、谢晓虹、莫虎等人多项“罪名”,索赔18亿美元。随着案件的发展,最高峰时,桑兰案的被告多达20多名,索赔金额21亿美元。

        2011年5月5日,此案有了惊人的转折:桑兰官司中的“性侵”说正式出炉。桑兰的经纪人黄健通过微博暗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放纵儿子猥亵桑兰:“谢晓虹的儿子薛伟森,当年桑兰17岁,帮她洗澡,并给她买文胸,你××什么行为,一个20多岁的人,干的是人事吗?你儿子用这种色情的方法,你恶心吗?你有脸说你是恩人吗?我不告死你,让你们流氓横行?让你大儿子薛伟森娶她啊?”(注:该微博现已被黄健删除,现在黄健娶了桑兰)。而律师海明则大肆制造舆论,多次表示“性侵”有铁证。

        2011年7月19日上午10点,桑兰在律师海明和经纪人黄健的陪同下,来到纽约一个叫北卡索的警局报案,直到下午3点45分才出来(据当地媒体报道,桑兰是满面春风一脸得意出来的)。海明随后透露,桑兰报案是针对薛伟森的性侵害,以及当年刘谢夫妇对未成年人及残疾人的伤害等。

        那么,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

        2011年7月12日,刘国生谢晓虹夫妇的律师莫虎向法庭寄出“R-11”动议,要求法官对桑兰和海明的滥诉行为进行惩罚。 “R-11”是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中的一条,针对的是滥诉行为。法官可以依据这一条,对滥诉的一方给予惩罚。

        2011年9月15日,桑兰给法庭呈上证词:“海明在我不知情也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向检察官报案,说我当年遭到了性侵。在检察官开始问话前,我曾经一度犹豫,是海明的虚假陈述误导我向检察官报了案。”紧接着,桑兰的亲密战友黄健也改口了:“海明的离开就是为了逃避rule-11动议惩罚,他之前建议告‘性侵’确实缺乏依据。”

        2012年3月5日, 美国联邦法院公布天价跨国官司原告桑兰的前代理律师海明的《公开道歉》。这是桑兰2011年4月28日在美国提起天价跨国诉讼以来,首次有人出来道歉,是一个重大的转折。海明的《公开道歉》全文如下:

        “本人在针对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的诉状中,提出了一些欠缺依据、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的控罪,因而造成对他们的严重伤害,对此本人非常后悔。

        本人对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在互联网和媒体上作出了失实的指控,包括“性侵”指控,目的在于压迫他们在诉讼上作出退让和解,由此而构成对他们的伤害,本人同样深表歉意。

        有鉴于本人的上述严重错误行为和不当做法,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允许本人向他们道歉,并且向他们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作为双方的完全和解,本人对他们的宽宏大量表示感谢。为此,我恳求他们的饶恕。”

        刘氏夫妇的律师莫虎于同日递交了法庭动议,请求法官撤销对海明的“R-11”惩罚,但是保留了对桑兰进行惩罚的要求。这样一来,桑兰已经是本案中唯一面对“R-11”惩罚风险的人。

        至此,这场荒唐的性侵加一级强奸指控才划上句号。

        当然,在这场荒唐的指控里还有一段非常腥臭的证人环节,而这个环节正是桑兰与其经纪人、律师共同策划的。鉴于桑兰如今已为人妻、为人母,那些令人难堪、不齿、龌龊的腥臭情节黎叔在此不忍再提,如果有人还在相信桑兰的谎言,可以去google一下就一清二楚。

        其实,那些腥臭的不堪都无关紧要,这个“一级强奸”案的“受害人”桑兰同志在美国法庭最后的证词最为关键。我们再来读一遍:““海明在我不知情也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向检察官报案,说我当年遭到了性侵。在检察官开始问话前,我曾经一度犹豫,是海明的虚假陈述误导我向检察官报了案”。

        请各位注意:桑兰当时不是一个3岁小孩也不是一个13岁的小姑娘而是一个30岁的成熟女人,有独立的判断力和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飞越太平洋打国际大官司,难道30岁的桑兰不明白控告“一级强奸”是个什么概念吗?何况是控告照顾她整整10个月的恩人!但是,桑兰居然就这样轻飘飘地把责任推给了她的律师海明——和桑兰及其经纪人现如今文过饰非罔顾左右而言它的做派如出一辙!

        请大家判断一下:是桑兰受人蒙蔽还是她心机狠毒?!

        那么,桑兰和她控告的“强奸犯”薛伟森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呢?

        薛伟森是谢晓虹与前夫的儿子,这位在香港出生、在美国长大、读书的青年,当时跟无数人一样,对桑兰的摔伤充满巨大的同情和怜爱。由於他父母成为桑兰的“监护人”,所以他近距离地看到了桑兰的艰辛和不易。当时的桑兰,得到了美国社会上至总统下至平民的极大关爱和关注,连纽约新年的落灯仪式都盛邀桑兰启动按钮——那是美国超级明星都不能企及的殊荣!可想而知,能够跟桑兰近距离接触的薛伟森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全美国最幸福的人,每天能看到瘫痪的桑兰,那种同情和怜爱会更加强烈,所以他尽了最大努去帮助和安慰桑兰,帮她度过人生的难关。

        在中美媒体上,对此有多篇报导。《北京青年报》(记者张嘉文)的报导说,“在住纽约医院的几个月里,薛伟森天天到医院看望桑兰,跟薛伟森聊天是桑兰最高兴的事。”两人像兄妹,“虽无血缘关系,但命运把他们连结到一起。”《纽约每日新闻报》(Daily News)报导说,桑兰和薛伟森之间“形成了一种很亲密的连结,他帮她吃饭、喝水,甚至在采访中,薛伟森还帮桑兰把牙齿上一个食物擦掉。”那份亲人般自然的关爱,让现场的记者很感动,称他们是soul mate(灵魂夥伴)。美国三大电视之一的ABC台,以及Life杂志等,都做了关於他们俩的专题节目,潜在地希望他们成为情人关系,把这个“怜情”变成一段“恋情”佳话。《纽约每日新闻报》的报导还配发了一张薛伟森紧紧搂著桑兰的照片。

        薛伟森到底对桑兰有多好?据天津网《每日新报》(记者滕达)报导∶“一位当年曾在美国留学的留学生回忆道,‘当时刘谢夫妇和薛伟森对桑兰的照顾被美国媒体广泛报导,我们很多华人都被他们一家子的付出感动了。由於桑兰行动不便,许多事情都需要有人抱出抱进,谢晓虹最开始负责这些,但她明显体力不支,为此还犯了头晕症。此後这种力气活儿就交给她的儿子薛伟森了。当时就读纽约大学的薛伟森为了哄桑兰开心,每天都会到医院陪桑兰聊天。後来为了更好地照顾桑兰,薛伟森甚至放弃了自己待遇优厚的工作。’如此无微不至的关怀,自然会让桑兰产生想法,此後多次接受采访和在公众面前露面的时候,桑兰和薛伟森的关系明显升级,两个人的眼神之中也充满了爱意,桑兰甚至一度将薛伟森称为自己的未婚夫。而薛伟森也似乎对桑兰动了情,在桑兰即将回国的时候,美国记者曾问薛伟森‘桑兰回中国後你怎麽办?’当时,薛伟森的眼圈红了,说了句‘我想我会跟著回去的。’可见,两个人当时的感情已非同一般。”

        如果说,以上这些感情细节只有当事人心知肚明的话。我们来看两个特殊的事实:

        据《纽约每日新闻报》的报导,就在桑兰美国治疗康复结束后离开纽约回国前那个夜晚,桑兰趴在薛伟森肩上哭了——一往情深、依依惜别之情只能用流淌的热泪来表达。

        在桑兰2008年的纽约感恩之行中,以及奥运会之际在北京,她都曾跟薛伟森见面,和他们家人一起开Party、在刘氏夫妇纽约的house门前合影留念,并且还拜访已经成家的薛伟森、一起参观911遗址。桑兰在博客里曾写道∶“这个晚上非常开心,感觉像回到了自己的家。”不知道,现在这句话还能不能在桑兰的博客里找到?

        请大家判断一下:世界上有哪个被强奸的女人会和强奸犯难分难舍?世界上有哪一个被强奸的女人会和强奸犯吃烧烤、喝啤酒唱歌?而这个被强奸的“经过”突然就会在几年之后栩栩如生呈现在脑海之中以至于这个女人在纽约警局花了将近六个小时报案!

        在美国法庭上打官司,当事人需要发誓的,誓词如下:I do solemnly, sincerely and truly declare and affirm that the evidence I shall give shall be the truth, the whole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简单的意思就是:我诚挚地发誓我所提供的证据都是真实的、而且是完全真实的、就是事实没有其它。

        从2011年到现在,桑兰不知道在美国法庭把这个誓词念了多少遍?但是,她说的话有多少是truth(事实)呢?Nothing!But lies!(啥都没有!只是谎言!)

        做人不能太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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