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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新闻指我撒谎17年,然后用被告刘老大的博客信源证明我落地时没有人撤垫子,我撒谎了,我陷害了贝鲁?
未对任何教练提起诉讼
首先我需要郑重声明,在美国联邦法院当年的起诉中未对任何教练进行诉讼,而我最早也是诉比赛主办方场地混乱而致安全隐患,造成了比赛中受到干扰。后,因新证据的发现(当年比赛主办方时代华纳相关负责人对媒体承诺保障我的未来是安全的,包括财务等方面,以及他们向赞助方寻求更多的支持。。。。。<此前这么多年,我居然不知道有这个报道,以及这个承诺,因为所有的事情我以及家人都依赖和信赖组织所安排的监护人。而2012年我们再次寻找律师时,共同发现的旧闻>)
保险1000万现金?
新华网的长篇调查文章,直指这份保险,并洋洋洒洒转述了一些所谓的调查!他的意思是,如果有人撤垫子,这份保险就不能生效,保险公司就不赔?
这篇新闻完全没有一点调查精神,但声称是调查?那么请看如下!
1、这是一份保险合同的内容,投保人是美国体操联合会,而就是这份保险成为我摔伤后的救命稻草!投保时间是1996年8月1日——1997年7月31日,保险公司提供这份保险单给我,也就是说这个保险到第二年1998年又进行了第二年的投保。但没想到第二年98年,在友好运动会上我受伤了。这份保险显然是美国体操协会对于一定范畴内人员的相关保险,签约地点在印第安纳,并受该州法律约束。
2、由美国TIG保险公司提供的这份保单至1998年仍然有效(续保了),而投保人显示是美国体操联合会,并确认了投保的范围是个人比赛、官员、董事会、志愿者、投保人员和志愿者以及美国体操基金会。这份保险,保险公司向我解释,如果索赔的人有其它的人身意外险,这个保险只能作为辅助,而不能合并理赔,因我所在的中国国家体操队和美国友好运动会主办方未给我个人上人身意外伤害险,故,这份保险生效理赔,但理赔的范围有严格要求。不是现金赔偿(目前到现在,我得到过一笔5万美金的赔偿金)。
3、关键在这页的第一项条款:“事故”或“意外”的定义,是指不可预见的,意想不到的意外发生。那么从字面理解,我(被投保人)因不可预见的因素而导致伤害事故或者意外,在意想不到的情况下发生的,这个保险随之生效。请问新华网的记者你调查的这个结果,是否和这个有严重出入?你的意思,有人撤垫子是我可以提前预见的?还是我可以意想到的?那么,这是凶杀案?新华网的调查,完全是刑侦路线!定义撤垫子的行为为刑事案件??所以得出结论——沉冤昭雪!(体操版呼格吉勒图?)
4、我长达17年中,一直通过不同的方式告诉大家,的确这个保险是1000万美金的,这个大家众所周知,但这份保险不是统统拿来可以存银行。这个保险的使用有严格的管理,针对病情以及康复等项目需要和保险公司经理人取得联系,并得到批准才可以使用。话句话说,这样保险公司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控制这个保险的合理使用。
而我2011年为何告了保险公司?其实,他们告诉我,不是不想管我从99年回国后的保姆费和一些费用,而是我没有申请!因为,直至2010年,与保险公司的所有联系都是我在美的监护人,他们从我受伤回国后就告诉我,我的保险不负责我在中国的康复,(真相到底如何,保险公司到底怎么说请看这里),治疗,保姆等费用,但是我的“救命药”可以,去美国看医生和康复也可以,路费、食宿得自己出。
所以,我11年提告了保险公司,他们不负担我中国的费用!并更加明确了未来在中国以及美国的权益。可是,监护人明明告诉我不能使用啊?这与保险公司告诉我的话,明显带有出入。而且,我这些年有一些保健品,也是保险公司报销的,可监护人告诉我是他们给我买的!(我不知道是保险公司撒谎,还是什么?但我的确看到了保险公司这么多年付账的账单)
另!(我不欠国家的,国家更不欠我的,康复这么多年都是自己要嘛省钱,要嘛放弃了。但,我认为我在友好运动会受伤,凭什么中国人负责?)
以上保险细则我马赛克了(没有马赛克版请看这里),因为这种报销或政策,一般对于其他公司来说都想学去,更何况如今的中国还没有真正的体育保险!2008年的时候北京奥组委相关部门的人来问我借鉴一下我的保险单,那时候我哪里拿的出。如果中国体育需要借鉴西方的体育保险制度,我愿意牵线搭桥,更愿意用我自己现身说法。但,新华网的那篇调查,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