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长青:我为什麽痛恨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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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 on #7223

        来源:曹长青网站

        就桑兰巨额索赔案我已写过七篇文章,基调都是批评桑兰。有朋友不解∶你有很多其他文章可以写,值得拿这麽多精力去批一个残疾人吗?我回答说,这不是值不值的问题,而是这个案子实在太可恨,集各种荒谬于一身,说人间罕见都不过分。不信你把Google查个底朝天,看能不能找出个类似的。这案子难道不给人一种“中国人里净出疯子”的感觉吗?

        桑兰那个号称团队的“四人帮”(桑兰,黄健、海明,路平),不仅从一开始就谎话连篇(让我想到吴征、杨澜、贝拉、唐骏那些漫天撒谎的人),而且毫无事实根据地指控美国“种族歧视”、“国籍歧视”,想靠玩民族主义情绪来打法律官司,是典型的CNN主播所说的“goons and thugs(恶棍)”的做法。

        更何况,桑兰的恩将仇报,是人间最基本的伦理道德所绝不能容忍的。她声称到美国打跨国官司是维权。但维权首先必须是有人剥夺了你的权利。可美国剥夺过桑兰什麽权利?美国什麽时候“种族歧视、国籍歧视”桑兰了?这种睁大眼睛的颠倒黑白实在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人所共知的事实是,美国不仅从未歧视过桑兰,正相反,美国人给了她超乎寻常、超过对待本国人的特别同情、怜爱和关心。

        仅仅是在网上碰到的那些关于桑兰的故事,都令我不断被美国人的那份爱心所深深感动,由此更增加对桑兰“四人帮”的痛恨!对,是痛恨,这个词一点不过分。

        13年前,桑兰在纽约发生意外时,连新华社记者(杨明)的报导都说“不幸的她实在万幸。这麽一个普通的女孩,在全世界镜头前摔出名”。“真正令人感动的不是桑兰本人,而是中美两国人民能以人道的视角广泛关注这样一个少女的不幸,能对这个平凡的姑娘献出博大的爱心。”

        首先是医疗上,桑兰得到在纽约(世界医疗最先进的城市)治疗,给桑兰治病的瑞格纳森教授“在全世界的脊髓损伤医生中名列前茅”(13年来都是这位医生)。这样的医疗条件,在中国是无法想像的。

        在费用上,桑兰一分钱都不用出。因为运动会的美方组织者给运动员买了集体险,最高上限一千万美元。由于只有桑兰出事,所以她独用这笔保险(如果是多人受伤,就要按伤情分配保险额,而不是每人一千万)。迄今为止,桑兰的手术、医药等才用了一百万。

        在心理上,桑兰更获得美国人的巨大同情(当然还有那对照顾她十个月的华裔夫妇等)。美国媒体给予密集报导和关注,使桑兰成为全美的新闻人物。高收视率的ABC电视20/20做了专题节目(华裔主播宗毓华采访),CNN、NBC等电视也播出专题片。几乎所有的美国主要电台、报纸都报导了这个事件。

        当时的桑兰,一副清纯可爱的小女孩模样,那张摔伤后的照片撒遍美国媒体。对这麽年轻的女孩子一下子摔成永久瘫痪,大家都心疼死了。尤其是美国人,还有另一种情怀∶这个中国女孩是在美国的土地上摔伤的,虽然不是我们的错,但作为美国人,有一种莫名的负疚、惋惜,甚至自责之情。

        当年从纳粹奥斯威辛活下来的许多人都有一种“幸存者负疚感”(survivor’s guilt)∶别人遇难了,虽不是我的错,但我活下来了;作为人类的一员,没能保护住他们,有负疚的感觉。这是一种很高的精神境界。从美国人对桑兰那种超乎寻常的媒体关怀中,可以清晰地感觉到这种类似的情怀。

        桑兰因美国媒体而一夜成名。她这次来美打官司,连中国的《深圳晚报》都发表评论指出,“如果不是摔在美国,以桑兰当年在中国体操队二线选手的身份,她是不可能获得今天这麽大名声的。很大程度是因为美国人,她才成为了一个话题,成为了一个符号。”“桑兰应该对美国人心怀感激才对,她是靠著美国人,才成为今天的桑兰。”

        当时美国还有杂志把桑兰评为“英雄”,美国副总统戈尔的夫人亲自为桑兰颁发了“勇敢奖”。报导说,戈尔夫人“跪蹲在桑兰轮椅前亲吻桑兰,眼泪流下来,说‘我爱你,我真的很爱你’”。前总统里根给她送了个代表共和党的大象玩具,里根夫人还给她送去一罐总统最喜欢吃的糖。前总统卡特和夫人甚至去医院看她。连当任总统克林顿都给桑兰写了慰问信。就连被桑兰视为榜样的、美国人自己的明星、那个因拍电影时骑马摔瘫的“Superman”克里斯托夫.瑞夫也没有桑兰这麽幸运。

        桑兰成为美国人的宠儿。克里斯托夫.瑞夫亲自到医院看望桑兰,以亲身经历,鼓励她勇敢地活下去。当时正值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号》红遍全世界,片中男主角扮演者里奥纳多成为无数女孩子心中的偶像,多少影迷连个签名都拿不到,但桑兰提出想见里奥,于是那个当时最红的大牌明星,赶去医院看望她,握著她的手,聊了几十分钟。桑兰喜欢《泰坦尼克号》主题歌,于是那位电影里主唱的女歌星,就来到到桑兰的床边给她表演。这简直是连美国总统都得不到的宠爱。更不要说,著名的纽约新年落灯仪式,都让桑兰去按电钮。那是比桑兰有名千百倍的美国明星们都根本无法得到的一个特殊荣誉。

        这些都是因为桑兰有过什麽“英雄壮举”吗?当然不是。这些代表了美国人对她摔伤的一份巨大的怜爱。

        除此之外,新华社记者杨明当年的报导,也记载了不少这种感人的细节∶有一次桑兰看病途中车胎扎了,在换胎时义务监护人谢晓虹的手袋被偷走。“美国媒体震动了”,纽约警察局“发动全市抓小偷”,“电视台还专门采访过往行人,人人都说,那小贼偷桑兰这样值得同情的人真缺德。”“还有一次,送桑兰去医院的途中,司机不小心逆行,警察刚要开罚单,一看桑兰坐在里面,立刻罢手,开著警车护驾到医院。”

        这位新华社记者当时感动地说,美国人的“这爱的奉献不仅温暖著桑兰,也温暖著世界。”(可13年后,这位新华社记者却用把新闻写成小说的违规方式支持桑兰来美国打“歧视”官司。)

        桑兰事件距今13年了,但美国人仍然尽其可能地帮助桑兰,这在2008年桑兰来美国复查那次写的博客感想更能看出。那家医院的公共关系事务部的经理亲自安排桑兰在各科室的检查和专人衔接。桑兰说,“这样我就不至于到处乱跑,因为这家医院太大了”。而其他病人,即使美国名人,都很难得到这样的照顾。

        当时桑兰的左脚底长了个东西,脚病医生帮她做了检查后,做了切除手术。然后又给她“用一种特殊迅凝材料做脚的模型,要定做一个可以减压的鞋垫”,以减少脚底压力而再产生这种问题。桑兰说,“虽然另外一只脚还没有长”,但好心的美国医生“做了两套模具”,以备将来。而这预先的“治疗”费,保险公司也负责了。

        而对桑兰那个价值八万人民币的轮椅,美国人更给了额外的照顾。一般轮椅是成批生产,有各种型号,但美国轮椅公司却按桑兰的要求,给她定做了一个。看到桑兰在博客贴出的那张照片,真是非常感慨,这只有发生在美国∶轮椅公司的几位工作人员,手里拿著小本和笔,围著桑兰,听取她的意见,要什麽颜色和品牌。桑兰记述说,“对我提出的轮椅要求进行评估,来确定可行性。我们先从选择轮椅品牌开始,一直到我的坐姿,以及很多方面,大概进行了2个小时,最后大家意见统一,并看了样品。”

        桑兰说,轮椅公司做了一个“独一无二”的轮椅,“似乎有点像哈雷摩托那样。另外坐垫是特制的,垫子靠近臀部的地方是软的,而且抗压,人坐上去就不会倒下来,因此这个垫子对我很重要,它会让我坐起来更安全,而且不会长褥疮。”

        在轮椅颜色上,他们也是迁就桑兰。轮椅因是钛金属,所以只有银色和钛灰色。但桑兰喜欢黑色的,这个轮椅公司就打破常规,特制了一辆黑色的。桑兰很满意地说,“这部新轮椅比原来那部小了很多,而且轻了不少。”

        桑兰还说,国内有位同样坐轮椅的女同胞,希望买个她这样的新型轮椅,问在哪儿能买到。桑兰只是把黑色轮椅的照片贴到网上,给女同胞看“近照”。但她知道,在中国美国,哪儿也买不到,因为这是给桑兰本人“特制”的。桑兰事件发生十多年后,美国人还是对她有著巨大的同情和爱心,哪有一丁点的歧视?也许在桑兰的字典中,这种对她的特殊照顾就是歧视,那是“歧视”了中国其他同样坐轮椅的同胞。

        从13年前到今天,美国哪点对不起桑兰?她自己亲身经历、记录下来的那一切,她今天得到的这一堆荣誉和金钱利益,哪一点不是因为美国最初把她用温暖的双手捧到了心窝,举到了天上?美国的人心,感动了中国的人心,才使桑兰享受了过去13年的明星待遇。她怎麽能忍心随便就向美国人甩出“种族歧视”指控?

        拿“种族歧视”来制造事端,是最让人蔑视的一类。在美国,以至整个西方,那些找不到任何理由宣泄“受害者心态”的人们,从来都拿“种族歧视”这个卑贱的武器去攻击别人。桑兰“四人帮”,什麽美国的好事没学到,首先学到了这个自残、自贱的“种族歧视”概念。

        桑兰在美国的第一场记者会,会场背景和她身上都贴一面中国国旗,欺世盗名,俨然一副代表中国到美国打歧视官司的劲头。但是,在跟美国体操协会和保险公司达成“和解协定”后,桑兰的律师海明立刻改口说∶美国体操协会和保险公司都没什麽错。没什麽错你跟人打什麽几亿美金的巨额官司?难道不是可恶透顶吗?

        任何正常人的逻辑都是∶如果你有在中国的医疗花费,属于保险公司保单承诺的部分,他们没给报,那麽首先要跟他们交涉、要求。如果他们拒绝履行保单承诺,那才谈到打官司的问题。但你从来都没有去报销过,更没有交涉过,上来就在中国的中央电视台(通过律师)凭空指控人家“种族歧视、国籍歧视”,说就因为桑兰是中国人,就不给她报销在中国的医疗费,而且在人家连你这个指控还没听到的时候,接著又气势汹汹地开血盆大口,告你保险公司三个亿!

        这就像是,一个人花一百块钱租房子,住了13年他对房子、房东什麽都没抱怨过。13年后忽然有一天,他跑到法庭告房东一千万索赔,因为房子某些地方令他不满意。这种举动除了精神病,有人做的出吗?任何正常人的做法都会是∶房子有什麽问题,先跟房东提出来,让房东解决;有争议,先协商;争端完全无法解决,再告上法院,而且索赔应合理。那个房东的全部资产只有不到十万块,你一定要告他一千万,而且编造一个和房东毫无关系的理由,让他在毫无过错的情况下家破人亡。这是不是恶毒到灵魂出窍了?

        而且美国体操协会是出面买保险的,更不是人家把桑兰从鞍马上推下去的,她就硬是说,我摔下去不是自己的责任,既然我没错,就得让你赔我一个亿。说这是无赖过分吗?

        美国体操协会和三家保险公司之所以在没有什麽经济损失的情况下,迅速跟桑兰达成她“永不再告”的协定,就是要赶紧躲开这种完全不可理喻的无赖。他们的沉默,绝不仅仅是对所谓“保密协议”,而是理性的人对疯子的举动无言以对。

        对桑兰来说,她来打这场无理的官司,不仅打掉了美国人对她的同情,更打掉了美国人对当年那个清纯可爱的小女孩的美好印象。幸亏这官司没有什麽美国媒体报导,但美联社报了两篇,已经把桑兰来打亿万美元官司的事捅了出去。而英文《中国日报》的陈卫华宣称桑兰官司“大获全胜”(Sang wins big victory in compensation battle) 的谎言报导,给桑兰案涂上去的那个污点,永远地留在了Google里。以后,人们只要用英文打上Sang Lan,就跟出这个18亿索赔案,甩都甩不掉了。

        如果说,当年那个露出甜美微笑的桑兰,曾经增加了一分美国人对中国人的好感的话,那麽今天,这个哭丧脸来告亿万美金的怨妇,则强化了美国人对中国人整体的恶感。如果说有种族歧视存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因为这类“恶人”把那个群体的形象给糟蹋了。

        2011年7月17日于美国

        201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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