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案的现任主审法官为美国联邦法院终身大法官托雷斯(Analiza Torres)。2011年桑兰提诉后,纽约南区美国联邦法院所分配的主审法官原为沙法官(Leonard Sand)。2013年5月,因沙法官退休,此案转由托雷斯法官主审。桑兰案的助理法官从开始就是佛朗西斯(James Francis IV)。今年5月15日为了处理徐晓冰的辞职动议,托雷斯法官又增加了一位助理法官马斯(Frank Mass)。今根据网上资料,将这三位法官的简历介绍如下:
托雷斯法官生于1959年,今年56岁。她毕业于哈佛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2004-2013担任纽约最高法院法官,2012年11月被奥巴马总统提名为纽约南区联邦法院终身大法官,2013年4月获参议院通过。同年5月,她上任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后不久,就接手桑兰案为该案的主审法官。
根据网上资料,佛朗西斯法官生于1952年,今年63岁。他毕业于耶鲁大学和哈佛大学,从1985年起就担任纽约南区美国联邦法院助理法官,已有30年的历史。佛朗西斯助理法官还在纽约Fordham大学担任兼职教授。以上是该大学所公布的有关佛朗西斯助理法官的简历。
马斯法官毕业于纽约州立大学。他从1999年起任职纽约南区联邦法院,至今已有16年历史。在此之前,他曾经在纽约市警察局任职。
桑兰案从法院受理后的第一天起,就由佛朗西斯助理法官主理。四年多来,主审法官虽然中途换人,但是助理法官始终是佛朗西斯法官,可以说,他最熟悉案情。
今年5月28日桑兰的代表律师徐晓冰写密信给托雷斯大法官,建议有关Rule-11滥俗惩罚动议由她直接处理。他在密信中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