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华社》和《美国中文网》都报道了5月27日桑兰代表律师徐晓冰给终身大法官托雷斯的一封“密函”,他要求法官保密,但是法官不买账,不仅拒绝了徐晓冰的要求,还把这封“密函”公布在法院网上。
徐晓冰的这封密函,是在滥诉惩罚动议(根据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第11条)索赔被告律师费(根据付款记录已超过80万美元)的压力下递送给法官的。大家可能还记得,去年10月桑兰单方面撤诉时,徐晓冰在自己的博客上声称,他对桑兰的诉讼案“充满信心”,只是因为桑兰需要集中精力照顾孩子,无法承受“长距离诉讼”,而他必须尊重客户的决定,对此他感到“十分遗憾”。然而半年后的今天,徐晓冰在27日给法院的密函中,却说出一番与前完全相反的话来。这一回,他说他劝桑兰撤诉,而桑兰不听他的劝告,不肯撤诉,坚持要把官司打下去。
事实真相究竟如何,我们还没有看到有关细节和证据,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徐晓冰及其当事人桑兰之间的裂缝,正在不断扩大。这个裂缝不是今天才出现的,桑兰违背法官命令拒绝接受莫虎口头问话,法官要惩罚桑兰和徐晓冰,徐晓冰已经怪罪桑兰不合作,说是有证据要单独给法官看(叫做”in camera inspection”)。
这一回,徐晓冰在他给法院的密函中,把话说白了,他主张撤诉(应该是指无条件撤诉,即dismiss with prejudice),桑兰不肯,因此如果法院要判罚,他不应该承担责任。
徐晓冰在他的“密函”中,还要求托雷斯大法官今后在处理我方R11惩罚动议的过程中,将助理法官佛朗西斯排除在外。佛朗西斯就是那位曾经批评徐晓冰“轻浮”(frivolous)并决定罚桑兰和他21000美元的助理法官。徐律师提出这种请求,说明他对佛法官有看法,但是大法官完全不给面子,直截了当地拒绝了徐律师,今后他还必须找回佛法官。
今将徐晓冰的“密函”和托雷斯法官的“命令”,公布于下,供大家参考阅读:
以上是徐晓冰给法院的“密函”(红色线框为笔者所加),法院将函公布在法院网上
以上是终身大法官托雷斯的命令,拒绝了徐晓冰的要求
以上是《美国中文网》纽约时间5月29日转载《新华社》北京时间5月30日的报道
参考阅读:莫虎要求法院严惩桑兰及其律师徐晓冰
申明:本博有关桑兰诉讼案情的陈述,只代表作者个人对案情的理解和看法。有关本案的详情实况,请参考《法院网》(PACER)所公布的有关本案的文档资料(桑兰诉刘、谢、莫:11-cv-2870,桑兰诉海明:12-cv-7103)。